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单位和招
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相关咨询意见。[1]。
认证的内容编辑器播放。
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有:。
1、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证明。
2、提供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有效期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认证。
3、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中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供认证咨询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1]。
认证范围编辑广播。
服务中心只提供以下证书的认证服务:。
(1) 在国外大学或其他高等学校学习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2)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获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
3、在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取得的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
(四)取得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应的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的本科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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